1、关于宁波某钢管公司涉集资案件刑事执行案外人异议案
该委托人为该公司民事债权人,该债权作为民事案件债权,因公司厂房及机器设备变卖款等资产被定性为涉刑财产,面临退赃执行的局面,在破产过程中无法处理导致债权无法清偿。该案接受委托后,作为承办团队的负责人,指导团队推进涉刑财产的案外人异议,最终完成1800余万资产的“赃款赃物”摘帽,法院裁定移送破产管理人分配处置。该案的特色为在疑难复杂涉刑执行案件中,通过执行异议程序对遗漏审查定性的涉刑财产进行重新定性,并最终完成“赃款摘帽”,保障委托人债权实现。
2、某宁波上市公司申请执行某深圳科技公司执行案
该案委托人为上市公司,该债权作为较大的未清收债权在相关上市公司的公告中持续披露,存在较大社会影响。该案被执行人为当地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因被执行人采取规避执行措施且系无抵押债权执行难度大。该案接受委托后作为承办律师,系统性开展执行工作,执行到位近全部债权金额。
该案经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执行到位案件终本后,接受委托开展执行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政府补贴线索、分支机构账号线索、向母公司转移公司财产线索、新增银行存款余额线索、主要客户名单、长期合作客户线索等重要执行财产线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为逃避限制消费措施更换法院,向法院申请以债务履行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为由,对原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执行后期,以已调取到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为基础,开展执行谈判,执行到位无抵押债权1300万余元(含本金、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造成的仓储费、搬运费等损失)。
3、关于宁波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9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案
该案委托人为金融机构,该债权作为该金融机构的存量不良资产,存量时间久、处理难度大、终本时间长,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该案接受委托后作为承办律师,系统性开展不良资产的处置可行性评估,系统性开展资产分类并作财产调查,在较短时间能取得了较好的代理成果,成功清收近2000万金额的无抵押债权。
4、关于某银行宁波分行44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该案委托人为金融机构,该债权作为该金融机构的存量不良资产,存量时间久、处理难度大、终本时间长,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该案接受委托后作为承办律师团队负责人,指导团队推进该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该案的特色为系统性开展不良资产的处置可行性评估,为银行处置不良资产进行评级,为44起案件整体作出清收规划指引。
5、关于某银行宁波分行6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该案委托人为金融机构,该债权作为该金融机构的存量不良资产,存量时间久、处理难度大、终本时间长,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该案接受委托后作为承办律师团队负责人,指导团队推进该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该案的特色为对已经筛选出的具备执行可行性的不良资产,针对性制定清收规划,并在短期内取得了近千万执行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