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8    1900
宁波久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文件下载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根据宁波久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7月12日作出(2022)浙0206破申17号《决定书》,决定对宁波久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通知书》,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临时管理人。

宁波久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8月21日前,向宁波久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具体工作时间、申报地点等如下: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江安路407号钻石广场办公楼1207室;

3)联系人:曹卓颖

4)联系电话:0574-87520647,1339669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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