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4    3171
本所各专业部门四月份举办的培训讲座

新三板业务培训讲座

 

 

2015419上午,本所大会议室举办新三板业务培训讲座,本次培训由陈农、陈勇两位律师担任主讲人,参加培训学习人员30余人。

陈农律师主要介绍了新三板的历史背景、上市条件及与主板和创业板的的差异等相关的法律制度;陈勇律师从实务角度介绍新三板业务的注意事项,与会人员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童全康主任对本次培训进行了总结并对新三板业务的未来进行了展望。新三板业务将作为今后本所律师业务新的增长点,本所拟计划组建一支经验丰富、从事新三板业务的专业团队,本次业务培训意义深远。

 

(石炜)

 

 

新行政诉讼法兼行政复议制度解读讲座

 

2015423下午,在本所大会议室举行了新行政诉讼法兼行政复议制度解读的讲座,由本所合伙人钱黎明主讲。201551日将正式实施新行政诉讼法,本次讲座对照新旧行政诉讼法,解读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案、管辖、审理、执行等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重要内容。这些将对行政诉讼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更是引起广大律师的关注,通过讲座的形式,学习专业知识,更好地服务于行政诉讼案件。

 

(叶优佩)

 

 

我所知识产权部门召开业务研讨会

 

2015426,恰逢一年一度的世界知识产权日,我所知识产权业务部门召开工作会议,研讨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发展方向和业务能力建设。高级合伙人俞则刚律师和傅凌志律师分别就这两个主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讲解,童全康主任莅临指导。

会议上,俞则刚律师首先指出,知识产权业务发展总体趋好。这首先体现在国家战略上的重视,国家倡导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型转型是知识产权业务发展的良好背景。其次,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日益完善的司法政策、不断健全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以及企业和民众越来越强的知识产权权利意识等,都是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的坚实基础。在具体的业务方向上,俞律师的介绍主要包括:专利和商标的申请与异议、反假冒、反不正当竞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经营、知识产权金融、商业秘密、文化产业、展览会维权和电商等方面。这既涵盖常规的知识产权业务,又包含了新兴的业务领域,其中也融入丰富的实践经历,使得讲演过程生动形象。

在业务能力建设上,傅凌志律师通过三个涉及不同专业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例,深入浅出地跟大家分享了他的实战经验。首先是展会上的知识产权维权:如何为被侵权客户提供处理方案?傅律师认为在自身主体资格、权属资料、侵权产品证据都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像展会提交投诉书,并且后续还要继续关注侵权主体是否撤展、是否出具承诺书等事项。同时傅律师延伸提出,为了突破专利权地域性的限制,我们可以尝试打破常规思路:尝试用版权维权方式保护外观设计权利、通过公开信来声明专利权属等。之后,傅律师通过一个计算机软件版权案,向大家介绍了可以通过求助专业人士,在复杂的案件中寻找突破点。最后,作为承揽合同中的买方,如何应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侵权控诉?傅律师提出首先要自稳阵脚,保证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其次要向供应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事务所童主任向知识产权部门提出建议,包括高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引进、知识产权管理业务拓展重点等。

 

(商双玲)

 

 

 

 

刑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学习会议

 

2015427下午,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在本所大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一次学习会议,到场参加学习的人员共20名。

本次学习采用论坛模式,讨论的主题为刑事案源在哪里?首先由本所高级合伙人钱龙明律师就本次会议主题作了开场白,将论坛主题细分为刑事案件的案源主要在哪里、如何获得刑事案件的持续来源以及案件发掘过程中对青年律师的忠告三个方面。随后,叶明、袁德康、曹海江、王剑纳、俞则刚、董俊律师等六位高级合伙人从上述三个方面展开,讲述并讨论了各自的执业经历和经验。最后,钱龙明律师对本次学习会议作了总结。

 

(刘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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